安全电压是不高于36V。安全电压是指不致使人直接致死或致残的电压,一般环境条件下允许持续接触的“安全特低电压”是36V。行业规定安全电压为不高于36V,持续接触安全电压为24V,安全电流为10mA,电击对人体的危害程度,主要取决于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和通电时间长短。


电流强度越大,致命危险越大;持续时间越长,死亡的可能性越大。能引起人感觉到的电流值称为感知电流,交流为1mA,直流为5mA;人触电后能自己摆脱的电流称为摆脱电流,交流为10mA,直流为50mA;在较短的时间内危及生命的电流称为致命电流,如100mA的电流通过人体1s,可足以使人致命,因此致命电流为50mA。在有防止触电保护装置的情况下,人体允许通过的电流一般可按30mA考虑。


安全电压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:


1、标称电压不超过交流50V、直流120V;


2、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;


3、安全电压电路与供电电路及大地隔离。


我国规定的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、36、24、12、6伏。当电气设备采用的电压超过安全电压时,必须按规定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。


安全电压值的规定,各国有所不同,我国根据具体环境条件的不同,安全电压值规定为:


在无高度触电危险的建筑物中为65V。


在有高度触电危险的建筑物中为24V。


在有特别触电危险的建筑物中为12V。